一般条款和条件 – 生长素
目录:

1条 - 定义

文章2 - 企业家的身份

第3条 - 适用性

第4条 - 要约

第5条 - 协议

第6条 - 撤回权

第7条-反思期内消费者的义务

第八条消费者行使提款权及其费用

第9条 - 退出时企业家的义务

第10条 - 撤销撤销权

第11条 - 价格

第12条 - 合规性和附加保证

第13条 - 交付和执行

Article 14 - 期限交易:期限,取消和延期

第15条 - 付款

第16条 - 投诉

第十五条争端

第十六条附加或偏离规定

 

1条 - 定义

在这些条件:

Aanvullende overeenkomst: een overeenkomst waarbij de Consumer Producten, digitale inhoud en/of diensten verwerft in verband met een overeenkomst op afstand en deze zaken, digitale inhoud en/of diensten Door de ondernemer worden geleverd of Door een derde partij op basic van een afspraak tussen die derde en de ondernemer;
Bedenktijd:de termijn waarbinnen de Consumernt gebruik kan maken van zijn herroepingsrecht;
消费者:不以与其贸易、商业、工艺或专业相关的目的行事的自然人;
日:日历日;
数字内容:以数字形式制作和传播的数据;
期限协议:延伸至在一定时期内定期交付商品、服务和/或数字内容的协议;
耐用数据载体:任何工具 - 包括电子邮件 - 使消费者或企业家能够存储个人发送给他的信息,以便将来在根据信息预期目的定制的时期内进行咨询或使用,并允许不加改变地复制所存储的信息;
Herroepingsrecht:de mogelijkheid van de Consumer om binnen de bedenktijd af te zien van de overeenkomst op afstand;
企业家:向消费者远程提供产品、(访问)数字内容和/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Overeenkomst op afstand: een overeenkomst die tussen de ondernemer en de Consumer Wordt Gesloten in het kader van een georganiseerd systeem voor verkoop op afstand van Producten, digitale inhoud en/of diensten, waarbij tot en met het sluiten van de overeenkomst uitsluitend of mede gebruik gemaakt meer technieken voor communicatie op afstand 的 wordt van één;
提款表格范本:本条件附录一中包含的欧洲提款表格范本;
通讯技术:在使用过程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消费者的需求:

文章2 - 企业家的身份

生长素
大韦德 64
第3439章
荷兰
T
E-mail地址: [电子邮件保护]
商会编号:72742623
增值税识别号码:NL004063101B97

 

如果企业家的活动受制于相关的许可证制度:

有关监管机构的信息。

 

如果企业家有一个受管制的职业:

– 他所属的专业协会或组织;

– 专业职称、授予职称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地点;

– 适用于荷兰的专业规则的参考以及在何处以及如何访问这些专业规则的说明。

 

第3条 - 适用性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企业家的每项要约以及企业家和消费者之间达成的每项距离合同。
在达成距离协议之前,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文本可供消费者使用。 如果这是不合理的,企业家将在距离协议签订之前表明如何在企业家处查看一般条款和条件,并且应消费者的要求尽快免费发送。
如果合同签订电子而去,虽有前款与订立合同之前,这些一般条件文本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电子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存储在持久介质上。 如果这不是合理的可能,在合同订立前,表明那里的一般条件可以电子检查和,在消费者的要求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将免费发送。
如果除了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之外还适用特定产品或服务条件,则第二和第三段经必要修改后适用,如果条款和条件相互冲突,消费者可以随时调用对他最有利的适用条款。

第4条 - 要约

如果产品的期限有限,或受条件限制,这将是明确的报价说明。
该优惠包含对所提供产品,数字内容和/或服务的完整而准确的描述。 该描述足够详细以使消费者能够正确评估报价。 如果企业家使用图像,则这些是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或数字内容的真实表示。 报价中明显的错误或错误并不会影响企业家。
每个要约都包含这样的信息,即消费者明白接受要约所附带的权利和义务。

第5条 - 协议

该协议是受4款的规定,在接受了要约的消费时间结束,并满足相应条件。
如果消费者以电子方式接受了要约,企业家将立即以电子方式确认接受要约的接受。 只要收到此接受未经企业家确认,消费者就可以解散协议。
如果协议以电子方式达成,则企业家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确保数据的电子传输,并且他将确保安全的Web环境。 如果消费者可以用电子方式付款,则企业家将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企业家可以 - 在法律范围内 - 告知自己消费者是否能够履行其支付义务,以及对于达成远程协议的合理结论所必需的所有事实和因素。 如果在此调查的基础上,企业家有充分理由不签订协议,他有权拒绝执行订单或要求或附加特殊条件。
企业家最迟将以产品,服务或数字内容的交付方式向消费者发送以下信息,以书面方式或消费者以可访问的方式将其存储在耐用介质上:
消费者可以投诉的企业家营业地点的访问地址;
消费者行使撤回权的条件和方式,或关于撤销撤回权的明确声明;
购买后有关担保和现有服务的信息;
价格包括产品,服务或数字内容的所有税费; 在适用的情况下,交付成本; 以及远程合同的支付,交付或执行方法;
如果协议的期限超过一年或无限期,则终止协议的要求;
如果消费者有退出权,则退出的模式表格。
在延长交易的情况下,前一段中的规定仅适用于第一次交付。

第6条 - 撤回权

随着产品:

消费者可以在 14 日的 XNUMX 天内与 Redenen Ontbinden 一起徒步旅行。 De ondernemer mag de Consumervragen naar de reden van herroeping, maar deze niet tot opgave van zijn reden(en) verplichten.
第1段所述的冷静期从消费者或消费者指定的非第三方(非承运人)收到产品后的第二天开始,或者:
如果消费者已按相同的顺序订购了多个产品:消费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已收到最后一个产品的那一天。 如果企业家在订购过程之前已明确告知消费者,则可以拒绝订购具有不同交货时间的多种产品。
如果产品的交付包括多个货物或部件:消费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到最后一批货物或零件的那一天;
对于在特定时期内定期交付产品的协议:消费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已收到第一个产品的那一天。

对于没有在有形媒体上传送的服务和数字内容:

消费者可以终止服务协议和至少 14 天未在有形介质上交付的数字内容交付协议,而无需说明理由。 企业家可以询问消费者退出的原因,但不得强迫他说明原因。
第3段提到的反思期从协议缔结后的第二天开始。

延长宽限期的产品,服务和未通过不通知撤回权的有形介质上提供的数字内容:

如果企业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撤回权或撤回示范表的法律要求的信息,则冷却期在根据本条前面段落确定的原始冷却期结束后十二个月结束。
如果交易者在原始冷静期开始日期的十二个月内向消费者提供了前一段中提到的信息,则冷却期将在消费者收到该信息之日后的14天后到期。

第7条-反思期内消费者的义务

在冷却期间,消费者将小心处理产品和包装。 他只会在确定产品性质,特性和操作所必需的范围内拆开包装或使用产品。 这里的基本原则是消费者只能处理和检查产品,因为他将被允许在商店中进行。
消费者仅对产品的价值降低承担责任,该产品的处理方式超出了1段允许的范围。
如果企业家在协议签订之前或协议结束时未向他提供有关退出权的所有法律要求,则消费者不对产品的价值减免承担责任。

第八条消费者行使提款权及其费用

如果消费者利用他的退出权,他必须通过模型提取表或另一种明确的方式在撤回期内向企业家报告。
尽快,但在14段所述通知后的第二天起,消费者退回产品或将其交给(企业家的代理人)。 如果企业家提出自己收集产品,则没有必要这样做。 如果消费者在冷静期​​结束之前退回产品,则消费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观察到退货期。
如果合理地在原始状态和包装上,并且根据企业家提供的合理和明确的指示,消费者将退回产品并提供所有附件。
正确和及时行使撤回权的证据的风险和负担在于消费者。
消费者承担退回产品的直接成本。 如果企业家没有报告消费者必须承担这些费用,或者企业家表示自己承担费用,则消费者不必承担退货费用。
如果消费者在首次明确要求提供服务或供应未准备出售的天然气,水或电力在冷却期间以有限的数量或数量开始后消费者撤销,则消费者是企业家与完全遵守承诺相比,欠款的金额与企业家在取消时履行的承诺的部分成比例。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消费者不承担服务性能或水,天然气或电力供应的任何成本,这些成本不能以有限的数量或数量进行销售,也不能用于供应区域供热:
企业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退出权,退还费用或退出模式表格的法律要求的信息,或;
在冷却期间,消费者没有明确要求开始提供服务或供应燃气,水,电或区域供热。
在下列情况下,消费者不承担全部或部分交付未在有形介质上提供的数字内容的任何费用:
在交付之前,他没有明确同意在反思期结束前开始遵守协议;
在承认他的许可时,他没有承认他已经失去了撤回的权利; 或
企业家未能证实消费者的这一说法。
如果消费者利用其撤回权,所有其他协议将通过法律解散。

第9条 - 退出时企业家的义务

如果交易者使消费者能够以电子方式提款,他将在收到此通知后立即发送收据确认。
企业家立即报销消费者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企业家为退回产品收取的任何交付费用,但在消费者通知他取消之日起的14天内。 除非企业家提出自己收集产品,否则他可能会等到他收到产品或者直到消费者证明他已经寄回产品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除非消费者同意采用不同的方法,否则企业家使用与消费者用于报销的付款方式相同的付款方式。 报销对消费者免费。
如果消费者选择了比最便宜的标准交付更昂贵的交付方式,企业家不必为更昂贵的方法偿还额外成本。

第10条 - 撤销撤销权

企业家可以从退出权中排除以下产品和服务,但是只有企业家在要约中明确表明了这一点,至少在协议达成的时候:

价格取决于企业家无影响且可能在退出期内发生的金融市场波动的产品或服务;
公开拍卖期间达成的协议。 公开拍卖是指一种销售方法,其中产品,数字内容和/或服务由企业家提供给亲自出席或有机会亲自出席拍卖的消费者,在拍卖师的指导下,其中中标者有义务购买产品,数字内容和/或服务;
完全执行服务后的服务合同,但仅限于:
表现已经消费者事先明确表示同意; 和
消费者表示,一旦企业家完全执行协议,他就失去了撤回的权利;
第7条:500 BW和客运协议中提到的旅行套餐;
提供住宿的服务合同,如果在合同中规定了特定日期或执行期限,而不是用于住宅用途,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服务和餐饮;
如果协议中规定了特定的执行日期或执行日期,则与休闲活动有关的协议;
根据消费者的规格制造的产品,这些产品不是预制的,是根据消费者的个人选择或决定制造的,或明确是针对特定人士制造的;
快速变质或保质期有限的产品;
因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而不适合退回且密封在交付后已破损的密封产品;
交货后,产品在交付后与其他产品不可逆转地混合的产品;
酒精饮料,其价格在协议签订时达成一致,但交付时间只能在30天后进行,其实际价值取决于企业家无影响的市场波动;
密封的音频,视频记录和计算机软件,其密封在交付后被破坏;
报纸,杂志或杂志,订阅除外;
除有形介质外的数字内容的传送,但仅限于:
表现已经消费者事先明确表示同意; 和
消费者声称他失去了退出的权利。

第11条 - 价格

在报价中提及的期间内,除了因增值税税率变化导致的价格变动外,所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不会增加。
虽有前款规定,企业产品或服务其价格受金融市场和那里的企业家不具有控制,以可变的价格波动。 这些波动而事实上,任何价格目标,可在作出要约。
3个月内涨价仅在协议签订后,如果允许他们是法律或规章的结果。
提价的合同结束后3个月,如果交易者同意并只允许:
a。它们是法定条例或规定的结果; 或

湾 消费者有权从价格上涨当天起终止本协议。

提供产品或服务中提到的价格包括增值税。

第十二条-履行协议和额外保证

企业家保证产品和/或服务符合协议,要约中规定的规范,合理性和/或可用性的合理要求以及协议签订之日存在的法律规定。 /或政府法规。 如果同意,企业家还保证该产品适用于非正常使用。
如果交易者未能履行其部分协议,则交易商,其供应商,制造商或进口商提供的额外担保绝不限制消费者可以根据协议对交易者提出的合法权利和主张。
额外担保被理解为企业家,其供应商,进口商或生产商的任何承诺,在该承诺中,他向消费者授予超出法定要求的某些权利或要求,如果他未能履行其协议的部分。 。

第13条 - 交付和执行

接收和执行产品的订单时,并评估提供服务的应用程序时,交易者将尽最大可能照顾。
交货地点是消费者为企业家所知的地址。
考虑到4条款中对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陈述,企业家将以适当的速度执行接受的订单,但最迟在30天内执行,除非已经商定了不同的交付期。 如果交货延迟,或者订单不能或仅部分执行,消费者将在下订单后的30天内收到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在没有成本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有权获得任何赔偿。
根据前一段解散后,企业家将立即退还消费者支付的金额。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产品损坏和/或丢失的风险由企业家承担,直至交付给消费者或预先指定的企业家和企业家宣布的代表。

Article 14 - 期限交易:期限,取消和延期

终止:

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已无限期订立的协议,并延伸至定期交付产品(包括电力)或服务,并遵守商定的终止规则和最多一个月的取消期​​限。
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已经签订一段时间的合同,并延伸到定期交付产品(包括电力)或服务,并遵守商定的终止规则和取消期限至少最多一个月。
消费者可以通过前面段落中提到的协议:
- 随时取消,不限于在特定时间或某段时间内终止;

- 至少以他们所订立的方式取消;

-总是在企业家规定的通知期限内取消。

延伸:

已经签订一段时间并且延伸到产品(包括电力)或服务的定期交付的协议,在特定时间内不得默认延长或续签。
通过对前一段的减损,如果消费者签订此延长合同,则可以默认续订一段特定时期并延伸至每日,每周和每周报纸和杂志的定期交付的合同,具体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可以终止延期,通知期限最多为一个月。
如果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间取消最多一个月的通知期限,则只能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并延伸至定期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协议可以无限期更新。 如果协议延伸到常规,但每月不到一次,每日,新闻和周报和杂志的发送,通知期最多为三个月。
与报纸,周刊,杂志(试用版或介绍订阅)的定期交货的时间有限,协议不含蓄继续,并自动在审判或介绍的末尾。
持续时间:

如果协议的有效期超过一年,消费者可以在一年后的任何时间取消协议,取消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除非合理性和公平性不允许在约定的期限结束前取消。

第15条 - 付款

除非协议或附加条件另有规定,否则消费者所欠的款项必须在反映期开始后的14天内支付,或者在协议签订后的14天内没有反映期。 如果是提供服务的协议,则此期限从消费者收到协议确认后的第二天开始。
在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时,一般条款和条件可能永远不会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超过50%的费用。 当规定预付款时,消费者在预付款之前不能主张有关执行相关订单或服务的任何权利。
消费者有义务立即报告给交易者提供或指定的支付数据的任何错误。
如果消费者没有及时履行其付款义务,那么,在他被企业家告知延迟付款并且企业家已经给予消费者一个14天的期限以继续履行其付款义务之后,如果未能在14天期内支付,仍然欠款的法定利息和企业家有权收取他所产生的法外收款费用。 这些收款成本最高为:15%未偿还金额高达€2.500,=; 10%超过后续€2.500,=和5%超过以下€5.000,=最低€40,=。 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企业家可以偏离规定的数量和百分比。

第16条 - 投诉

企业家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投诉,涉及在此过程中的投诉。
在消费者发现缺陷后的合理时间内,必须向企业家提交有关协议实施的投诉。
提交给企业家的投诉将在收到之日起的14天内回复。 如果投诉需要可预见的更长的处理时间,企业家将在14天期间收到通知,并在消费者可以期待更详细的答复时作出收据通知。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提出申诉后3个月内的投诉,经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纠纷,是受到争议。
第十五条争端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的企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协议完全受荷兰法律管辖。

第十六条附加或偏离规定

附加或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不得缺点消费者,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或以这样的方式,他们可以由消费者持久介质上存储便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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